2007年6月12日,是我的第一次,第一次自己一个人驾长途车,从怡保到马六甲。第一次一开始当然有一点兴奋啦!
就在我需要休息一下的时候,就驾进去Restoran Jejantas Sungai Buloh。就在我刚刚停车的时候,就有一位女孩走过来。她就告诉我她是什么公司的,现在公司要宣传,就叫我打开一张卡片之类的东西,在经过一番犹豫之后,我就接过来打开了,我做这个决定纯粹是为了想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着什么药。结果第一张就写着谢谢之类的话。她就立刻说可以开第二张。结果当我打开第二张时,她就很兴奋得告诉我得大奖了。接着她们来了2个人,3个人一齐和我说,我可能得到的奖品是这6样中的其中一样:1)perdana汽车 2)myvi汽车 3)kancil 4)按摩椅 5)plasma电视 6)现金RM 5000。可是我必须现在载那位小姐到他们的总公司盖章在卡片上,才可以撕开看里面是什么奖品。他们又给我看一份挺陈旧的报章,是2006年6月的报章。里面有一则广告时说这件事的,并且说日期是从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15日。除此以外,他们告诉我同时可以得到一部滤水器和一部脚部按摩机。可是,重点来了。条件来了。我必须在盖章时当场缴付RM 3888,根据他们所说的是为了:以示支持。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是真是假。可是眼看他们并没有穿制服,更没有证件证明。所以,我下定决心一定不相信。如果是真的,那么只好感叹自己没那种命了。所以就当场拒绝他们了。直到现在,我也不懂是真是假~~~
NBA新赛季首笔交易!上海名宿被绿军送至马刺
1 year ago